河北政法职业学院
维护安全稳定(平安建设)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单位:
随着冬季的来临,天气形势呈现出显著变化,降水日数大幅减少,空气湿度持续走低。干燥环境使得各类可燃物的含水量急剧下降,燃点也随之降低,一旦遇到明火、电火花等火源,极易引发火灾事故。为切实防范校园消防安全风险,彻底消除安全隐患,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严守学生公寓用电安全“红线”
学生公寓是人员密集场所,违规用电是引发火灾的重要诱因,全体住宿学生(含培训人员)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:
(一)严禁违规用电
坚决杜绝使用热得快、电煮锅、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,严禁使用无3C认证的劣质充电器、插线板、充电宝、取暖宝等电器产品。近期排查发现,部分学生宿舍存在私拉乱接电线、将插线板串联使用等现象,此类行为极易导致电路过载短路,必须立即整改。
(二)规范电器使用
确因需要使用台灯、电脑等合规电器时,要确保发热部位散热良好,不得覆盖衣物、书本等可燃物。手机、笔记本电脑等充电完成后务必及时拔掉充电器,严禁电器持续通电,严禁充电器空载通电。充电器、电线线路出现破损老化时,要立即更换并妥善处置。
(三)清理火灾隐患
严禁在宿舍内、楼道内、食堂内堆放纸箱、废旧书籍等易燃物品;严禁私藏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;严禁室内吸烟。公寓和食堂管理员要加大每日巡查力度,对违规行为依规及时整改并严肃处理。
二、强化消防安全管理
要严格对照“属地管理、各负其责”原则,对教学场所、食堂、商城、图书馆、体育场(馆)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排查,对校园环境进行全面清理,彻底消除安全隐患。
(一)教学场所安全管理
实训室管理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易燃易爆试剂须与火源、电源保持安全距离,分类规范存放;严禁在实训室内使用明火,确需动火作业的须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现场监护;严禁在教学场所内吸烟。教学结束后须关闭电源,做到“人走场清”。
(二)食堂安全管理
要加强厨房油烟管道清理;燃气灶具、阀门等设备要定期检修,严防燃气泄漏;食堂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,全体人员须熟练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。
(三)公共聚集场所管理
商城、图书馆、体育场(馆)等场所须确保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,严禁占用、堵塞或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。要定期检查消防应急照明、疏散指示标志及灭火器材,确保完好有效。要严控吸烟行为,消除火灾隐患。大型活动组织方须制定消防应急预案,并按规定审批报备,严格控制入场人数。
(四)施工区域管理
校内施工单位须规范动火作业管理,作业前清理现场可燃物,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监护;施工材料要有序堆放,不得占用消防通道,施工结束后须彻底清除火种。
(五)校园环境清理
针对秋冬季节树木落叶问题,后勤处督促物业服务公司要加大清扫力度并及时清运,避免落叶堆积形成火灾隐患;要加大日常垃圾清运力度、加密清运频次,确保日产日清、无堆积滞留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及时清理本区域内废旧物品,禁止长期堆积占用公共空间及消防通道,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。
三、落实安全责任与应急处置要求
(一)压实主体责任
各部门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,要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,建立隐患台账并限期整改。各教学系组织辅导员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,强化学生安全意识。
(二)掌握应急技能
全体师生要熟悉本区域消防设施位置及疏散逃生路线,掌握“一懂三会”(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,会报警、会灭火、会疏散逃生)技能。发现火情时,要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19,同时向学校安全工作处报告(值班电话:87115001,87115119),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参与初起火灾扑救。
(三)加大检查力度
安全工作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,对排查出的隐患将下达整改通知书,相关部门(单位)和个人要及时进行整改,并向安全工作处报备;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(单位)和个人,将予以通报批评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。
维护安全稳定(平安建设)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5年12月5日